【黑龙江成人高考】专升本复习资料政治--精讲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五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确立这一制度的依据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首先是由我国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另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本身还不完善、不成熟,还没有能力包罗社会经济的一切领域,这就需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起共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 (二)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涵义 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必须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涵义。从范围上讲,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有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加强重点,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一)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依据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的依据 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项基本原理。按劳分配的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收入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收入,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其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首先,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面前的平等,这就排除了依靠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经济基础,为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提供了前提。其次,在社会主义社会,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承认劳动的差别,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收入的尺度,把劳动贡献同劳动报酬紧密地联系起来,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最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产品还没有达到极大丰富,消费品还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可见,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具有客观必然性,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 按劳分配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分配制度。它从根本上否定凭借占有生产资料而剥削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是对一切剥削制度的否定。按劳分配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只承认人们的劳动差别及由此产生的个人消费品分配和富裕程度的差别。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把劳动贡献和劳动报酬直接联系起来,有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依据 第一,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就决定了在分配制度上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重要原因。 鼓励部分先富 (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网站文章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本文地址:http://www.ljgqt.cn/zhengzhi/4650.html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声明:
黑龙江成考交流群